2007年1月22日上午,市政院工会主席赵世杰代表职工方与用工方代表柯昌春董事长签订了《集体合同》。本次《集体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工会按照市建委工会的工作要求,将《集体合同》拿到职代会上经职工讨论通过后,在市建委人事处、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处审查后签订的。
公司《集体合同》是劳资双方在平等协商后共同形成的,合同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签订公司《集体合同》,拓宽了员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为建立和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 |
||
|
|
|
|
|
| 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路40号 电话:(027)85877780 85603515 传真:(027)85629124 Email:whsz@public.wh.hb.cn 技术支持: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27)85848931 85748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