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站、设计院、业主方、监理方及施工单位人员再对已完成的通道主体结构和相关工程资料认真检查后,认为:
1.武昌路及广场北路地下人行通道主体结构工程满足设计要求;
2.武昌路及广场北路地下人行通道主体结构工程各项功能达到使用要求,验收合格;
3.工程可进入下部装修施工。
4. 对仍然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在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于各与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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