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2004]21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 |
||
|
|
|
|
|
| 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路40号 电话:(027)85877780 85603515 传真:(027)85629124 Email:whsz@public.wh.hb.cn 技术支持: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27)85848931 85748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