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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施工企业的改革、发展及遇到的挑战
作者来源:恩施市广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 200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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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概况:

恩施市广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原恩施市市政工程公司),始建于19833月,注册资金(人民币)2075万元,是恩施州最早成立的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经过20多年的努力,恩施市广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预制构件专业叁级、园林绿化专业叁级资质的综合性施工企业。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恩施市广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不断推进并深化企业改革,迈出了中小企业民营股份制改革的坚定步伐。公司于2001年通过企业股份制改革成为恩施州最早的民营股份制施工企业。2002年,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进行增资、扩股,建立了新的企业董事会和组织机构,企业呈现逐年稳步上升的良好势头。

二、企业股份制改革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恩施市广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前身为恩施市市政工程公司,属恩施市建设局的二级法人单位,企业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人员多,素质低,效益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存在许多问题,加之资质等级低,施工任务基本上由恩施市建设局按照计划安排。企业基本上处于被动生存状态,没有市场经济意识,更没有竞争力。在以竞争为机制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生产经营越发困难,恩施市建设局根据恩施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对该企业进行了民营股份制改革。

1.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1)成立改制领导小组,确定股份制改革方案

企业改制前成立恩施市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企业经理、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的股份改革领导小组。改制小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认真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绝对多数职工同意的情况下确定改制方案,内容包括对企业职工工龄买断、企业重组等方面的内容。

(2)对企业职工工龄买断

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先买断后重组安置的原则,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企业资产估价挂牌拍卖,以挂牌拍卖所得对原企业职工买断(补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安置),原有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即将达到退休年龄全部补交社会养老保险金,交给社保部门发放工资。对于未到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按照实有工龄和改制方案的要求进行买断。

(3)按照改制方案重组新的股份制市政施工企业

改制完成后的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面向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增资、扩股,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及技术力量。将企业注册资本增加到二千多万元,资质等级由原来的叁级升级为贰级,成为恩施州最早的一家贰级资质的民营股份制市政施工企业。

(4)对原有企业职工进行安置和向社会招聘技术人才,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

公司对原有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择优、自愿原则实行聘用,并签定劳动合同(合同分为固定和松散两种方式,后者主要针对项目经理要求),合同签定后在工作中严把考核关,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年向社会其他行业分流。改制后公司根据现代企业的要求制定了人才发展计划,逐年从人才市场招聘人才,对现有人才进行充实和更新。另外,开辟校企联合途径,与本区域内开设工民建专业的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开展校企联合活动。企业为学校提供实验、实训基地,学校为企业开展订单教育,根据企业需要定向定能培养和输送急需的专项人才,完成企业从经营到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观念、能力的智能转换。

(5)深化企业改革,构建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

公司改革重组后在确保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加快公司内部的改革和调整,对不相适应的分配制度、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进行了综合配套改革,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例如《员工管理办法》中改变过去单一的发展通道为双通道,以更好地促进企业职工的发展,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6)进行产业、产品调整,改善公司的经营、经济状况

实行一业为主,多业并举,提高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消除企业经营的阶段性波动影响,保证企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以市政工程为主要业务,在保证核心竞争力的情况下,努力拓展建筑施工、园林绿化业务,使企业成为综合性施工企业,同时强化企业管理,努力把企业做大、做细、做精、做强。另一方面整合企业资源,加大投入,将房地产、环保工程的业务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先后投资成立了恩施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恩施蓝坤环保有限公司。同时注资完成了对恩施市清江建安有限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

2.取得的成效

(1)企业市场份额逐渐扩大,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企业职工积极性显著提高原恩施市市政工程公司仅仅承担恩施市的市政维修工程和小规模的市政道路工程,年施工总产值不足800万元。改制重组后年施工产值近亿元,是改制前的10倍。市场份额逐渐扩大,恩施市的市政工程基本为我们承建。近年公司还在其它县市如来凤、宣恩、咸丰、建始、鹤峰等县市拥有几千万元的在建工程,在全州八个县市市政工程方面占有相当的份额。随着企业市场份

额逐渐扩大,企业经济效益逐年好转,职工的工资收入增加,公司按照有关要求给职工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使职工的福利待遇明显提高,职工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职工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2)质量、安全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改制后公司本着科学管理、精心施工、诚信服务、奉献精品的质量方针,建立公司和项目部两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狠抓质量、安全管理,杜绝了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多次受到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的表彰,其中公司承接施工的恩施州检察院办公楼工程获湖北省“楚天杯”工程奖,来凤县“武汉大道”工程获湖北省“市政金奖”工程奖。

(3)企业信誉提高,实力显著增强

改制后企业坚持“做业主满意的工程,竭诚为业主服务”的企业宗旨和“开拓、争先、扎实、奉献”的企业精神,积极采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手段,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大大提高了工程质量及文明施工水平,企业信誉明显提高,连续三年获湖北省优秀市政企业。多次被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誉企业,州政府授予州级文明单位和地方企业纳税大户。

改制后企业效益逐渐好转,公司对外投资成立的恩施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恩施蓝坤环保有限公司也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并在房地产、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环境影响评价等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增强了企业整体风险防范能力和强劲的后续发展动力,企业实力得到全面提高。

三、企业持续发展殛待解决的问题

在企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仍有不少的内外因素制约着中小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目前地方招投标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与企业的发展相比已滞后,有些已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特别是对市政施工企业的独立性及进一步发展构成了威胁,主要表现有:

(1)市政工程在建设领域中所占份额有限,加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市政工程管理边缘化,模糊化,招标公告中常常出现纯市政工程范畴的项目允许房屋建筑企业参与投标,如城市排水工程、道路、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工程。房屋建筑、公路桥梁范畴的工程却很难向市政企业敝开大门。长此下去,将导致纯市政施工企业在建设领域的淡出。

(2)恩施州根据《招投标法》拟定的评分办法,是根据民用建筑企业的情况拟定,不完全适应市政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又不允许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或拟定符合项目实际的评投办法。

(3)招投标中心建立的专家评委库中,几乎没有市政工程方面的专家。

2.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不尽合理,不利于施工企业的发展。

(1)《招投标法》中对投标活动中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企业本应该具有任命、更换的权利。现实情况下,由于招投标评标办法中对拟选的项目经理本身个体因素给予了相当权重的评分。致使业主和项目经理将投标项目和拟派遣的项目经理认定成理所当然的,特定的一一对应关系。这一结果最终弱化了企业作为投标主体对中标项目的支配和管理能力,造成现阶段多数中小型施工企业对中标项目只能被动地收取小比例的管理费,放弃企业全面参与生产过程的成本控制以获取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无赖转向或变向对项目部实现内部承包的结果。对大量的以包代管的实际现象起了推波助澜的反作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企业中标承接工程后,企业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及五大员,这样限制了企业和业主的管理权限,扩大了项目经理的权利,同样不利于施工企业作为项目的“责、权”主体对项目的管理。

3.资质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已严重滞后,与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中小型施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民营化后,资质标准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要求,而这些要求早已脱离了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例如企业资质中对人数的量化规定。

4.施工企业经营环境依然缺乏公平、公正、透明。在建设活动的参建五方责任主体中,施工企业处于最弱势的地位。

(1)企业负担过重,企业每年要承担各种摊派、赞助、残疾人保障金等,总额达到企业全年收入的相当比例。

(2)建设过程中相应的职能部门依据自己的权利,渗入施工企业的各项施工活动,包括包揽代买保险,指定分项工程的产品或分包人等。招标代理机构将本应由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费写进招标文件,强行投标的施工企业作出响应,交纳招标代理费,增加了施工企业的开支。招标代理费由处于弱式地位的施工企业承担,已经是不成文的硬性规定。

(3)拖欠工程款现象仍然严重,企业垫资施工无法根除。上面虽然三令五声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但由于历史上欠款较多,加之缺乏资金上马的工程依旧不能杜绝。拖欠工程款在艰难的解决过程中,新的拖欠问题又产生了。加之建筑市场任务少,施工企业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不平等条款、霸王条款多,施工企业不得不接受,其中以垫资施工最为严重。

在工程款拖欠的大环境中,如前所述的中小型施工企业因不尽合理的招投标评分办法及其它管理规定,削弱了企业对项目工程及项目经理的控制管理能力,在被迫变向采取以包代管的过程中,掌握了项目工程实际人、财、物的控制权的一些项目部借机追要工程欠款。肆意拖欠民工工资,导致企业无条件垫付民工工资,加大了企业对风险的承担能力。使企业在责、权、利倒置和混乱的窘境中,处于两难境地。

(4)政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地方职能主管部门围绕建设领域这块“饼”,通过设立或入股或以管理的权限变向入股,将手伸进了诸如招投标代理公司、监理公司,甚至尚未分离的施工企业,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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