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如何改变施工过程中受现场环境、施工进度、物价变化和图纸变更等因素的影响,被动而盲目地以甲方业主意识为导向导致施工成本过大、利润空间畏缩的现象,怎样向甲方业主索取赔偿呢?本文就市政施工项目索赔谈谈个人看法。
一、索赔的原因
1.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它主要包括:(1)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2)业主或通过监理工程师要求加快施工进度而引起的赶工费;(3)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某些指令及签认单;(4)额外的试(实)验或检查、工程验收的报告和各项技术鉴定报告。
2.工程款项支付引起的索赔。业主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使施工企业无法正常组织施工引起停工待料的索赔。
3.工期引起的索赔。(1)因业主责任引起的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2)因业主责任引起的工期拖延,施工方就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用提出的索赔;(3)工程非正常的停电、停水、道路不通等干扰事件的影响;(4)非正常的气温、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因素及地质因素的影响。
4.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1)勘测设计文件与实际工程地质严重不符;(2)合同文件中的错误,矛盾或遗漏;(3)图纸或工程量的错误或遗漏;(4)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的价格调整。
5.业主违约。(1)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为施工方提供施工条件;(2)未按约定时限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3)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4)因业主指定分包商引起的索赔等。包括业主或工程师的过失,施工图纸延期交付,工程师数据差错导致放线错误,不合理指令造成临时停工或工效大幅度降低等方面的违约。
6.不可抗力因素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家惯例,允许给施工方予以补偿。
二、索赔程序与时限的规定
1.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施工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三、索赔的措施
对一个工程项目而言,索赔是一件自始自终都不可中断的工作,一定要建全组织和抓好员工学习培训、包括文档资料的收集、索赔技巧等索赔措施强化培训。
1.建立精干而稳定的索赔管理小组。索赔管理小组的成员要精干而稳定,不能经常调动,以便系统地进行该项工作并积累经验,对索赔管理小组的素质要求包括:一方面,要熟悉合同文件,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施工经验,懂得工程成本分析计算方法;另一方面,要有强烈的索赔意识,据理力争,绝不气馁。
2.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文件,使每一个人都建立索赔意识。合同条件中有一些是明示的可以索赔的条款,如工程师未能按施工通知书中要求日期交给施工方图纸,从而造成施工延误的费用,应给予施工方以工期和费用补偿。因而在学习合同文件时,要深入而细致的理解合同条件中隐含的意思,从而可防止风险并抓住许多索赔机遇。另外,虽然索赔工作应由索赔管理小组统一管理,但每一个管理部门(如进度、成本、质量、物资等部门)均应与索赔管理小组密切配合,提出索赔机会,研究索赔策略,进行索赔计算。
合同优先解释顺序如下:a.合同协议书,b.中标通知书,c.投标书及其附件,d.合同专用条款,e.合同通用条款,f.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g.图纸,h.工程量清单,i.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3.加强文档管理注意保存索赔资料和证据。索赔工作成败的关键之一是索赔的依据。一方面是项目整个文档保管要有专人负责,从项目开工即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另一方面则是索赔小组和各个有关部门对索赔依据的资料和证据都要专门建档保管,对与业主方和各个分包商,供应商的有关索赔资料都应分别建档,同时应采用合同管理信息进行辅助管理。
4.抓住索赔机遇,及时申请索赔。在认真学习合同文件,提高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索赔意识的基础上,凡是发现的索赔机遇应及时报索赔管理小组,经与有关领导研究后,及时提出,最后的索赔机遇就是业主方要求变更以及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价格调整,当然还有许多其他的机遇。工程建成25%-75%应是大量地、有效地处理索赔事项的时机。
(1)早提索赔还是晚提索赔。FIDIC编制的合同条件都可要求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及时递交索赔申请意向书,以便工程师及时调查和处理。施工方不应顾虑害怕索赔会影响双方友好合作的气氛,只要确有证据即可进行索赔。如果应该索赔的事项不要求索赔,反而会被对方认为是管理水平低下,是无能的表现。
(2)分散还是集中提交索赔报告。一般分散及时提交为好,以免业主感到索赔额度过多,最好是分散提出并督促业主方及时解决。
(3)大额索赔与小额索赔。大额索赔肯定是要提的,对小额索赔可以采取如下策略:如合同条件规定了提交索赔报告期限,仍应及时提交;如未规定提交期限,则可几个月集中提一次以便成批处理。如果总额度很大时,可将小额度索赔作为索赔谈判时的筹码,即放弃小的保大的,以使对方得到一些满足。
5.写好索赔报告,重视索赔额计算和证据。
写好索赔报告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以事实和合同规定为依据,抓住主要矛盾,说理性要强。另外,报告中关于费用和时间索赔计算要认真准确,一般采用合同工程量表中的单价,如需采用其他单价或价格,一定要有依据(如当地权威机构发布的或发票上的价格等)。关于工程量或工期计算也应实事求是。支持索赔报告的各种证据要靠平日积累,发现索赔机遇时,应有意识地进行记录和收集资料。
四、可索赔的费用
施工企业可以索赔的费用一般应该基于工程投标报价所包括的内容,但也有一些不包括在内的,具体可索赔的项目包括:(1)直接费:包括额外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折旧费及机械购置费、分包商费等;(2)间接费:包括工地管理费、保函费、保险费、税金、贷款利息、临时工地设施费等;(3)上级单位管理费;(4)业主方原因延长工期的简洁费等;(5)业主拖延付款利息;(6)交涉索赔发生的费用;(7)利润;(8)其他。
五、索赔应注意事项
一方面,认真履行合同。因为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地完成,最大受益人是甲方业主,施工企业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的认真履行可以为索赔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即使在索赔谈判中遇到麻烦,施工方也应坚持正常施工。另一方面,注意平日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建立个人间的友谊,这将十分有利于解决索赔和争端,可以把一些“谈判”变成个人之间的意见交换,使彼此的观点接近,再在正式谈判中确认。
总之,施工方的索赔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进度和质量管理、甚至项目的成败,一个施工企业既面对业主方,又面对众多的分包方、供应商,彼此之间都有一个向对方索赔和研究处理对方要求索赔的问题,因而索赔管理从一开始就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全体管理人员都具有索赔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