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省市政工程协会的经费按照国家财政法规、法令进行管理,接受审计部门监督。经费使用遵循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节约使用。
二、经费来源:
1.常年会费收入;
2.协会各部门有偿服务收入;
3.政府、有关团体单位和个人捐赠、资助。
三、经费使用范围:(同《湖北省市政工程协会会费缴纳使用管理办法》)
四、协会经费支出按会计年度编制预算和决算报告,提交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在理事会任期届满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本届财务收支情况与决算,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五、协会经费由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按照国家财政规定以及理事会决议做好财务工作。
六、协会的经费开支,按常务理事会审定的年度预算额度执行。每个部门活动费用,按统一预算、按需要分期拨款。
七、协会经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时,应选派清算人员进行清算,并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会员单位不负连带责任。
八、本办法经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自2006年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