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

扫一扫联系我们

news

新闻资讯

红庙立交

市政院对新员工实行导师制
发布时间 2011-06-01 浏览量 2268
    为了培养和锻炼青年人才队伍,根据《用工管理规定》,市政院对新员工实行了导师制。综合办公室根据导师制的相关规定,对2007-2008年度导师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通过提交培训小结、对导师及员工进行座谈,二十四位导师皆能对学员的培养、培训制定年度培训目标并按照目标因材施教,很好的履行了职责。同时,根据2008年度员工考核结果,二十九位新员工皆考核合格,其中道桥设计院汪峰获得“优秀员工称号”。
 

    综合办公室还对培训合同到期的新员工及导师进行了座谈,并发放了职业生涯设计表格,各指导老师均对学员进行了职业生涯设计,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同志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议技术委员会及公司经理办公会对培训合同到期的人员(约10%)进行职业生涯设计确认,并予以重点培养。